日內瓦印記原本是為了要保障真正在日內瓦地區製造的頂級好錶,
避免與其他地方或國家所製造出的錶(包括高品質和低劣的產品)相混淆,
故而打上日內瓦製造,
防止魚目混珠而欺瞞顧客◦
所以於1866年日內瓦的鐘錶同業工會訂定了日內瓦法則,
目前的12條日內瓦法則,
為了配合時代的轉變,
曾多次修改,
經申請並獲經該機構檢測通過,
即可獲得刻「有半隻老鷹與鑰匙」的日內瓦印記的標誌使用權,
並被允許其打在機芯的夾板上◦
它唯一不公平的是排除在日內瓦地區以外的鐘錶廠商申請,
約在1900年代為懷錶的鼎盛時期,
能在機板上烙有日內瓦印記的懷錶非常少,
頗有名氣的鐘錶大師和名廠的資深大師之經典產品,
才有此功力能符合日內瓦印記的要求,
所以在當時,
只要烙有日內瓦印記的錶,
就是具有傳統製錶工藝的作品,
比其他雷同的產品更具有收藏價值,
它是品質保證,
也是鐘錶藝術的精華所在◦
一、金屬零件之處理:
A)所有金屬材料所製成的零件及附加的機械裝置之表面必須整平,
邊緣必須削角拋光,
所有零件的內面及側面都必須打磨◦B)鋼製零件的邊緣必須削角.
並打磨拋光使其如鏡面般的光亮,
光彩奪目,
所有的螺絲帽須作平面或球面的鏡面拋光或球形拋光,
螺絲帽的邊緣和凹口須要削角拋光,
螺絲尾須做成平面或球面並打磨拋光◦
二、發條盒及發條軸心,
和底板上中心輪的軸孔可以不必裝配紅寶石,
其他的所有機芯輪系及擒縱器、馬仔、擺輪,
必須裝配紅寶石軸承,
其孔內必須高度拋光和齒輪接觸的平面必須做弧形拋光,
藉以減少磨擦面積,
至少也要做平面拋光◦紅寶石中心孔外須留有蓄油槽,
並高度拋光,
以免油擴散,
紅寶石眼之外圍,
須做凹環拋光美化處理,
擒縱輪和馬仔最好如擺輪那樣有托石,
使磨擦力減至最小,
至少擒縱輪要有上下托石◦
三、擺輪上的遊絲頭必須是單頭有圓頸,
可在活動金屬壓板下自由滑動,
鎖緊金屬板後被其固定,
可調校的支撐螺柱亦可接受,
必須採用寶璣式雙層藍鋼遊絲,
雙層合金遊絲亦可,
超薄型的錶芯使用單層遊絲是可以接受的◦
四、遊絲調整器也就是快慢指示針必須有固定裝置並可微調,
如鵝頸式快慢微調器,
無快慢針的設計,
擺輪上必須要有可微調快慢的補償鏍絲或砝碼,
最少2顆或4顆◦
新式的鈹鎳合金砝碼補償擺輪,
最少4顆或8顆可微調快慢,
沒有補償鏍絲的環狀光擺,
在近代是被接受的◦
超薄型的機芯,
則不需有微調快慢針的裝置◦
五、帶動擺輪旋轉的擺碟和調校等時節拍的結構系統及其零件,
必須符合第一項的要求,
否則不及格◦
六、所有輪系的齒輪傳動環邊及支撐樑必須削角,
和小齒瓣結合處,
必須打磨修飾,
厚度相當或小於0.15mm的齒輪,
才容許只削角打磨一面,
另一面則可免除打磨削角的處理◦
如是齒輪厚度大於0.15mm,其齒輪兩面都必需做削角打磨處理。
七、所有輪系的鋼質齒瓣及其橫切面和所有輪軸末端,
及其桿柱也要做鏡面拋光,
也就是說所有的傳動輪系其齒輪必須打磨削角,
鋼質的齒瓣包括所有部位都必須做鏡面打磨,
使其光彩奪目◦不會因毛細現金而擴散流失◦當紅寶石和軸心都做鏡面拋光打磨時,
油會因內聚力物理效應而凝聚成球形,不致因粗糙的表面,使油因毛細孔現象而導致油擴散流失。
八、在擒縱系統的結構裡,
擒縱輪要輕巧,
馬仔本身要有平衡裝置;
機芯直徑大於18mm者,
其擒縱輪的厚度最好不超過0.16mm;
機芯直徑小於18mm者,
其擒縱輪的厚度不可超過0.13mm,
擒縱輪鎖住馬仔紅寶石的部位必須打磨拋光,
推動馬仔紅寶石的齒尖必須做鏡面拋光打磨,
只有如此,
才能有效的減磨擦阻力,油也不致因毛細孔物理現象而擴散流失,
擒縱輪和馬仔紅寶石的磨擦面應該在0.07mm和0.03mm之間最理想,
磨擦面積越小,
動能的損耗越少,
釋放能量的效果最佳,
當然要有最上等的鋼材,
才能達到效率高、壽命長的最好狀況◦
九、在槓桿式擒縱系統的結構裡,
馬仔左右擺動,
釋放出能量,
驅動擺輪運轉同時,
制止馬仔的定位機制必須由固定型夾板限制,
不管是在主機板或馬仔板皆可以接受,
就是不允許有隨意移動或可變動位置的部件,
其中有一種鑲有二顆紅寶石作為定位限制的結構最為高級,
就是禁止使用栓釘式可微調的偏心螺栓◦
十、機芯必須安裝有防震裝置才獲接納。約1900年的懷錶及1940年到1970年間有很多機芯烙有日內瓦印記,如江詩丹頓VACHERON
& CONSTANTIN及百達翡麗PATEK
PHILIPPE錶在當時也無防震裝置,
所以這一條應該是1970年後才修改的條文◦
十一、在上鍊系統結構的棘輪及冠輪,
必須遵照註冊型號的特定規格製作,
筆者認為應該解讀為鼓車、吉車和小鋼輪大鋼輪的咬合,
必須打磨拋光,
使其上鍊省力順暢,
達到堅固耐用的目的,
小鋼輪須為垂直雙層式,
大小鋼輪最好是狼牙狀的齒形◦
在高級的古董鐘錶裡可遇見,近代錶大都為,有倒角拋光的齒形。
十二、用鋼絲彎曲成形的彈簧,
不符合日內瓦印記的要求,
意指機芯裡有彈簧功能的檔仔,
如發條檔仔,
或鼓吉車、離合的彈簧、日曆、和自動輪系、三問、報時、計時碼錶、萬年曆等等,
其零件所使用的彈簧,
必須以整塊鋼板製作成具有彈性的零件◦不管任何零組件在操控動作時,
須要借助彈簧回位,
那彈簧的形狀那怕是薄如紙、或長、或短的彈簧,
都至少要有二支定位釘來固定,
不可以用線狀或扁型彈簧加工彎曲成型,
又無螺絲固定的彈簧來代用◦
反觀當今的手錶,
為了要符合印記的要求而修改印記的條文,
目前我們在百達翡麗PATEK
PHILIPPE與江詩丹頓VACHERON
& CONSTANTIN的機芯裡最常見到日內瓦印記,
近來有尊達gerald
genta、奧帝ROGER
DUBUIS、蕭邦L.
U. Chopard也烙有日內瓦印記。當然有日內瓦印記比沒有好,但無日內瓦印記的錶並不表示該錶不好。只要做到並符合日內瓦印記之要求,等於保證具有傳統的製錶工藝的錶就是好錶。但筆者很納悶為何相同的機芯就有著不同的命運?
有很多同時期的或其他產品、相同的機芯,
有的有印記,
有的無印記,
不禁讓人聯想是否牽涉到付費或其他及利益輸送的問題?
令人質疑日內瓦機構的超然立場◦
目前的工商社會受大環境的影響,
速成的方法是最合乎經濟效益的◦
收藏者對於機芯的優劣所知有限,
只能從錶商的DM及廣告與鐘錶雜誌報導中獲得資訊,
這種老王賣瓜的心態和廣告商的自白,
可信度究竟有多高?
錶迷可以感受到外觀的美,
也可欣賞到機械表面的亮麗,
就是無法透徹地了解機械裡面製作工藝的優劣◦
鐘錶工藝師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則來完成一件作品,
否則,
只
要夾板上打磨得亮麗動人、時間準確、裝在流行的錶殼內,加以廣告包裝及行銷策略,不論是商品炒作,限量生產、發行紀念錶,或停產、漲價,只要能順利地將產
品推銷出去,到底商品有多好?製作有多困難?成本有多高?工藝價值有多少?真是天曉得?反觀百年前的製錶精神,鐘錶工藝師累積畢生的經驗,創造出不朽的作
品,製錶是他生活的重心,也是他的興趣,完成一只錶等於紀念著它生命的一小部份,兢兢業業、一絲不茍、憑著良心,
以做給上帝看的精神來完成一件作品◦如沒有如此執著的製錶精神,百年後的我們那有機會把玩那光彩奪目、精準、耐用的古董錶,希望現今的名錶能延續當年的製錶工藝,讓我們的後代子孫有幸能賞玩20世紀末和21世紀初的鐘錶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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